Group是个很难做的服务


Group是个很难做的服务

Published on Fri 30 Oct 2009 04:10 ( 4 months, 1 week ago)
随笔 软件 twitter Google Idea sharing SNS

jQuery的创始人John Resig宣布Google Groups对他来说已经死了的故事在中文网络上响应甚众。我同意文中的大部分观点,尤其是Google Groups应该更开放,提供API可以让第三方开发更好的反垃圾、审核的应用。 然而我一直以为,online group这个功能,是一个看上去很美,但却非常难以做好的服务,这次google group受的批评恰能侧面印证这个观点。

Google Group的钱是今生

Google Group其实不是Google的自主创新,他来自Google的一项收购Deja.com,  而Deja的前身是更久远的Usenet讨论组. Deja在.com泡沫年代曾经名声显赫过,不过泡沫破灭后卖给了多人,其数据卖给了Google, 成为了Google Group.  从news group, 可能很多现在的同学从未用过,到deja.com的web based的形式,到google group, 有不少可用性的创新,但本质并没有变过。

Group功能其实有过不少(曾经)时髦名称或者变体,从news group转移到web后,结合了bbs的特性,然后又有所谓虚拟社区(Virtual Community), 再后来就是SNS了。Group其实如同一个万金油,或者说group的这种特性非常自然,在任何地方都有用,因此在各种不同的服务中,group都不同程度地被实现了一遍又一遍。但是,专门以提供group服务本身为业务的却鲜见成功。 从n年前google推出google group后,可能更少人愿意踏入这个领域。

Facebook, Twitter的Group

昨天twitter推出了list功能,可以把一些人放进list内。这其实就是一种group. :) 我也觉得twitter需要这样的一个功能,可以让乱糟糟的消息有些次序,但是究竟最终效果如何,还值得斟酌。 facebook上类似的功能一直就存在,但我几乎从来不会用到,我身边的朋友也很少用的,不知道你用不用?

其实说到facebook, 其group也是一个有趣的(负面)典型。有人能搞清楚facebook的group和page有什么区别吗? facebook是先有group的,但毫无疑问facebook重视page要远远大于group, 这是否也说明了group本身作为一个特定功能的时候很难做呢?

几年前做uuzoen的时候我们也有过半死不活的group功能(圈子),也曾经创新地把任何social network上个人可有的东西都扔到group上去,这样group有群体相册、群体blog、群体讨论组. 我们还设计了一个“推入圈子”的功能,可以把自己的文章、照片什么的不需要copy/paste一键分享到圈子内去。 但这些尝试带来的效果都比不上比group要简单很多的个人blog和相册。

Group难其实就是公有制难?

那时候做过一些group相关的思考,也和一些有想法的朋友聊过。 我记得一个我的结论就是,group vs personal 就类似于公有制vs私有制。前者看上去很美,很公平,很理想,但和人性是违背的,因此最终必然失败。

一个可能的办法,就是把group也给私有化,也就是group本身也是属于私人的 --现在的很多group的设计有类似的地方,比如管理员. 但问题来了,Internet是自由、平等精神的典型体现地,一旦group被私有化,必然导致那些被占有的人不满,不像现实社会下某些国家可以用国家机器来管辖你确保你被占有,Internet上结果往往就是另起炉灶... 其实很多group是民主化管理的,但还是有问题,民主并不是万能药,有效率低、不能人人满意的诸多问题,在Internet上这同样不能留住group内的人群。

另一的方案,就是group只作为一个广场,不拥有足够多的有价值的资产,人们处于某种需要而来一下,并没有太多归属和拥有感,当时如同文章开始的故事,除了用户喜欢,Spammers也很喜欢。

Group的虚拟化和私有化

前面说到twitter的做法,我认为是一个正确的做法。Twitter的list类似group但并不是真正的group, 因为你完全自主地控制和拥有它。每个人都可以有相同的,或者不同的list, 完全自主化自我管理。而其作用只是作为一个过滤条件,本身不拥有任何实质的资产。 这比较符合我上面的分析。

这种做法对抽象解决问题也比较有帮助。其实一个group是什么?就是一群用户的场所,如果把这一群看成个体,那么就和个人不应该有本质区别。 那么,类似twitter这样自主控制list的设计其实比传统的group有多很多的优势,需要用户加入(无论是否要审批)、拥有group自己的资源都是不足取的设计。

私有化的group设计抽象后可以完成现在所有的功能,这个设计并不是看到twitter才想到的,而是几年前的设计,可惜只是停留在纸面而已。

传统设计 私有化group设计
传统group是一个实体,实体拥有自己的资源,包括一个成员列表,以及对此成员列表的具体服务 group仅仅是每个个体用户的特殊联络表分组
  朋友列表:一个用户group,被赋予朋友的属性
  黑名单:一个用户group, 被赋予敌人的属性
创建/管理某个group 自主建立一个列表
加入某个group Pull group列表到自己的联络表,ping group成员,建议其把自己纳入自己的那个copy
group内的资源属于group, 即使其由某个用户创建 任何资源属于创建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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